局党组会议制度




党组会议制度

1、局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,党组成员参加,办公室主任参加会议并做好记录。2、局党组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,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决定召开。3、局党组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形成并通过决议。个人和少数人不得自行决定应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的问题。各单位需要局党委研究的事项,应事先向分管领导报告,由分管领导决定是否提交局党委研究。4.局党委会议主要研究或决定下列事项: (一)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有关人事的方针政策,研究上级党委、政府和人事部门的重大任务,制定实施方案。(二)研究和决定本会的工作计划和总结。(3)研究和决定本局的开支和内部事务。(四)研究决定本局工作人员的级别、奖惩和调配。(五)主席团党组会议需要研究的其他事项。